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admin2008-05-12  29

问题 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当事人独立承担
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五四海公司的授权,该租赁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
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上述题目是关于分公司责任承担的问题。该分公司为了业务的需要,与实达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的主体、内容都符合法律规定,因而是有效的。但是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应由公司承担,所以根据《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四海公司应该对其分公司与实达公司的纠纷所产生的责任负责。答案应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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