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胡铭是从事进出口贸易的茂福公司的总经理,姚顺曾短期任职于该公司,2016年初离职。2016年12月,姚顺发现自己被登记为贝达公司的股东。经查,贝达公司实际上是胡铭与其友张莉、王威共同设立的,也从事进出口贸易。胡铭为防止茂福公司发现自己的行为,用姚顺留存的身
胡铭是从事进出口贸易的茂福公司的总经理,姚顺曾短期任职于该公司,2016年初离职。2016年12月,姚顺发现自己被登记为贝达公司的股东。经查,贝达公司实际上是胡铭与其友张莉、王威共同设立的,也从事进出口贸易。胡铭为防止茂福公司发现自己的行为,用姚顺留存的身
admin
2021-07-05
40
问题
胡铭是从事进出口贸易的茂福公司的总经理,姚顺曾短期任职于该公司,2016年初离职。2016年12月,姚顺发现自己被登记为贝达公司的股东。经查,贝达公司实际上是胡铭与其友张莉、王威共同设立的,也从事进出口贸易。胡铭为防止茂福公司发现自己的行为,用姚顺留存的身份信息等材料,将自己的股权登记在姚顺名下。就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姚顺可向贝达公司主张利润分配请求权
B、姚顺有权参与贝达公司股东会并进行表决
C、在姚顺名下股权的出资尚未缴纳时,贝达公司的债权人可向姚顺主张补充赔偿责任
D、在姚顺名下股权的出资尚未缴纳时,张莉、王威只能要求胡铭履行出资义务
答案
D
解析
关于冒名出资问题,《公司法解释(三)》第28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知,在冒名出资的情况下,由冒名登记行为人胡铭承担责任,所以D项说法正确,而被冒名者既不享有股东权利,也不承担股东义务和责任,所以A、B、C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T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货款向A县法院申请支付令,经审查甲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A县法院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而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
甲公司请求某区人民法院对某一号码为AJ98765,金额为100万元的汇票公示催告,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公示催告条件,遂向该汇票支付行乙银行发出停止支付通知,乙银行拒不执行,向票据持有人付款。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下列哪一选项中法院的审判行为,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司考.2013.3.43)
被告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且应诉答辩的,则()
2009年9月20日,中国A市甲公司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位于意大利B市的乙公司在北京签订购买全套由意大利CO综合机械厂制造的生产PP与HDPE两种塑料单丝的生产线合同,合同号为056。合同约定,买方应在卖方交付设备之前1个月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双方应使用()。
假设商标局接到某公司的异议申请之后,依法将异议书副本送到被异议人即“口口清”商标注册申请人某企业。经过异议程序,商标局调查核实后,认为异议成立。因此,依法裁定撤销初步审定的商标,并将异议裁定书送达异议人某公司和被异议人某企业。如果被异议人某企业不服,怎么办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设备,将自己所有的一部轿车作为抵押担保到期支付设备款,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甲公司又以轿车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工作人员驾驶轿车发生车祸,甲公司将轿车送丙汽修厂修理,汽修厂修好后,甲公司迟迟不付修理
甲不慎将笔记本电脑丢失,乙捡到后,委托丙拿到电脑二手市场上出卖,丁以市价买下该电脑后被甲发现,要求丁返还该电脑。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名称权的法律特征是()
A、呕吐早、频繁B、呕吐物为血性C、呕吐呈溢出性D、呕吐出现晚、呕吐物带粪臭味E、呕吐物为带酸臭味的宿食绞窄性肠梗阻呕吐的特点()。
某气胸病人积气量较大,查体气管已有右侧移位,则其在病床上的体位为
泄泻病症选用哪种特定穴最合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与《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的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有许多内容实质是一样的,下列各项经营者的义务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有规定的是()。
以下属于路面工程分项工程的是()。
对大多数人来说,岗位是个人历练成长的基石。除了极少数的人能__________创建自己的事业,大多数人都必须走一条相同的路:在岗位上磨炼,依托__________奠定未来事业的基础。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Oneexpert(remarks)thatacomputerwith(so)manytubesasthebrain(has)neurons(wouldrequire)theEmpireStateBuildingt
对于输入输出,在设计和编程时都应该考虑的原则是()。
Wealwaysarguedforthe______ofargumentsandneverreachedapracticalconclus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