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1982年5月23日出生。李某初中没有毕业,就在外游荡。1998年10月12日,李某在某宾馆盗窃某外籍人士美金500元,1998年10月27日李某被抓获。1999年1月7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李某能言善辩,没有委托辩护人。在庭

admin2012-06-25  27

问题 被告人李某,1982年5月23日出生。李某初中没有毕业,就在外游荡。1998年10月12日,李某在某宾馆盗窃某外籍人士美金500元,1998年10月27日李某被抓获。1999年1月7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李某能言善辩,没有委托辩护人。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提出:李某是未成年人,本案不应当公开审理,法院公开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问题:本案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

选项

答案本案存在如下几个问题:(1)本案不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因为李某是中国公民,虽然他盗窃了外籍人士的钱物,但本案并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的范围。只是在有必要的时候,本案才可以由中级法院一审。(2)在开庭审理的时候,李某尚未成年,尽管其能言善辩,法院也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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