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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表述中,哪个是民法上的添附?( )
下列表述中,哪个是民法上的添附?( )
admin
2013-06-09
35
问题
下列表述中,哪个是民法上的添附?( )
选项
A、甲将自己的一口袋大米和一口袋小麦不慎混在一起,无法区分
B、甲盖房时误认乙放在院外的石头为自己所有,拿来打了地基并在其上盖好房屋
C、甲乙协商由甲为乙的房屋进行修缮
D、甲在自己所经营的电器修理店中,为乙修理损坏的音响
答案
2
解析
添附是指数个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成一物,或者由所有人以外的人加工而成的新物,包括附合、混合、加工三种。附合是指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不能分离,若分离会损毁该物或者花费较大的情况。混合是指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动产相互混杂合并,不能识别。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的财产。本题中,A项中,大米和小麦同属于甲所有,不符合混合的定义。B项属于附合的情况。C、D两项是合同行为,不构成添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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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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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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