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分析: 该权利有什么效力?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分析: 该权利有什么效力?
admin
2019-07-10
29
问题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分析:
该权利有什么效力?
选项
答案
先履行抗辩权属于一时抗辩权,其成立及行使,使得后履行一方可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以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先履行抗辩权消灭,后履行一方须履行债务。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X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7年真题)甲约乙去偷笔记本电脑,乙不敢去偷,但答应负责找销路。甲得手后将盗得的10台电脑交给乙,乙找到经营电子产品的丙,丙觉得电脑的来路不明,就以10000元的价格收购了价值45000元的电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歌迷甲在一酒吧意外遇见自己的偶像歌星乙,惊喜之余向乙打探其私生活,乙被激怒,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手中的饮料泼向甲,弄脏了甲的衣服。乙的行为侵害了甲的()。
下列关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和期限的表述,错误的是()
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有()。
下列属于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行为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的方式有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民事主体包括()。
简述注册商标的种类。
简述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随机试题
诊断骨折的可靠依据是
患者男性,20岁,左下腹隐痛伴脓血便2年,加重3个月,诊断为溃疡性结肠炎。下列护理措施中哪项不正确
采用蛋白质功效比值方法评价蛋白质营养价值,在实验时。实验期为
羟基蒽醌UV光谱中由苯甲酰基结构引起的吸收谱带为
沥青混凝土路面不平整的预防措施有()。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范围和职能的有()。Ⅰ.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Ⅱ.证券的存管和过户Ⅲ.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Ⅳ.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如果企业有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则应当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下列示。
支票实际上是一种即期汇票。()
下列关于生活中化学常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阅读下面这首词,回答问题。如梦令(宋)李清照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从风格上看,这是一首_________词。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