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公司依据生效判决书向甲市A区法院申请执行,责令飞鸿公司向其支付拖欠的100万元货款。A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委托飞鸿公司财产所在地乙市B区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B区法院发现飞鸿公司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此时,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dmin2021-08-03  25

问题 海天公司依据生效判决书向甲市A区法院申请执行,责令飞鸿公司向其支付拖欠的100万元货款。A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委托飞鸿公司财产所在地乙市B区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B区法院发现飞鸿公司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此时,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B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后,函告A区法院
B、B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函告A区法院
C、B区法院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B区法院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263条的规定,受委托人民法院遇有需要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的情形,应当及时函告委托人民法院,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在此期间,可以暂缓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不得自行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此外,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10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56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2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其余选项均是不正确的。
  特别提示:本题中,选项C与选项D是意思矛盾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ON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