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指使15周岁的乙盗窃轿车,乙将盗得的轿车交给甲,甲销赃得款10万元。在本案中( )。
甲指使15周岁的乙盗窃轿车,乙将盗得的轿车交给甲,甲销赃得款10万元。在本案中( )。
admin
2019-03-20
11
问题
甲指使15周岁的乙盗窃轿车,乙将盗得的轿车交给甲,甲销赃得款10万元。在本案中( )。
选项
A、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B、甲是教唆犯,且属于主犯
C、乙是实行犯,是从犯
D、甲是实行犯
答案
D
解析
成立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要求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必须具备责任能力、达到责任年龄的一般主体资格。二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其中一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在本题中,15周岁的乙未达到构成盗窃罪的责任年龄,故甲乙不成立共同犯罪。既然不存在共同犯罪,也就没有主犯、从犯一说,所以选项AB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M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赵某与钱某是夫妻关系,双方于1994年购买了一块日本产的豪华手表,价值1万元。后因二人产生家庭矛盾,钱某未经赵某同意,擅自把手表拿走,并同孙某协商以1.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孙某。孙某得到手表后,因一时大意将手表丢失。手表被周某捡到,并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了
身怀六甲的孕妇张某与莽汉刘某发生争执。莽汉飞起一脚,致使孕妇张某流产。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9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请问:该法条规定的是什么制度?其意义何在?
根据我国《刑法》第110条的规定:“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请分析间谍罪的客观
根据我国《刑法》第110条的规定:“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请分析间谍罪的犯罪
牛某欠朱某50万元货款,一直借故不还。无奈之下,朱某打听到牛某隔日将会携带大量现金到A地,于是喊了几个朋友一起在去A地的路上将牛某拦截,强行夺走牛某随身携带的现金并现场清点共45万元。同时逼迫牛某写下已还朱某货款45万元,尚欠朱某5万元的欠款字据便和朋友拿
人民法院查明成年人高某以下犯罪事实:事实一:2006年7月2日高某在拐卖妇女顾某过程中,将顾某强行奸淫.后又强迫其卖淫,7月9日将顾某出卖。在7月20日,高某还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两名婴儿。为防止婴儿哭闹,高某给婴儿喂了安眠药,因剂量不当导致其中一名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的是()
随机试题
对教师正确站姿的基本要求有()。
下列哪项因素有利于创伤修复和伤口愈合
治疗脾胃虚寒便血主方治疗脾不摄血呕血主方
患者,男,62岁。有慢性咳喘病史10余年,平素易汗出,劳动后尤甚,易外感,体倦乏力,恶风,舌苔薄白,脉细弱。治疗首选
普查中对400例有乳腺癌史的妇女和400名正常妇女进行活检诊断,结果是前者中100例阳性,后者50例阳性。该试验的灵敏度为
施工流水段划分的依据有()。
某乡总面积179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113平方公里,总人口13866人,辖8个村民委,84个自然屯,119个村民小组,居住着苗、瑶、侗、壮、汉、仫佬、水等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0%。该乡有丰富的竹木资源,当地群众依地取材,以木质结构住房为主,按风俗
“能耗”是空调的质量特性之一,能耗越小,顾客越满意,能耗越大,顾客越不满意。这种质量特性在Kna0(狩野)模型中称为()。
敏感期
Мойдругхорошо_____слитературойдревнейРуси.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