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规定,债权申报期限为: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 )。

admin2012-03-31  24

问题 《破产法》规定,债权申报期限为: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  )。

选项 A、三十日内
B、最短三十日,最长三个月
C、最短三个月,最长六个月
D、随时申报

答案B

解析 《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在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Kd1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