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免责的债务承担的要件和法律效力。

admin2016-12-29  31

问题 简述免责的债务承担的要件和法律效力。

选项

答案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将全部债务移转给第三人承担而脱离债的关系。免责的债务移转的要件包括:(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须有以债务移转为内容的协议。该协议可以是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也可以是第三人与债务人签订的,还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与第三人三方签订的。(3)须债务具有可移转性。凡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以及当事人约定不得移转的债务,均不具有可移转性。(4)须经债权人同意。但在债务人、债权人与第三人三方订立债务转让协议时,因为债权人是该协议的一方主体,故无需另取得债权人同意。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债务移转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为:(1)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2)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从债务包括利息债务、违约金债务和损害赔偿债务等。(3)新债务人不得以对抗原债务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4)由第三人为债权设定的担保,除担保人继续同意担保外,因债务承担而消灭。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五章第二节中的债的变更。债的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债的变更包括债的内容变更与债的主体变更,狭义的债的变更仅指债的内容变更。本题涉及的考点为债的主体的变更。本考点为近来新增考点,提醒考生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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