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行为是属于可产生意思表示效力的默示行为?
下列哪些行为是属于可产生意思表示效力的默示行为?
admin
2013-05-03
37
问题
下列哪些行为是属于可产生意思表示效力的默示行为?
选项
A、行人向出租车招手,出租车司机将车停靠在行人旁边等候行人上车
B、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或接受继承
C、租赁期届满,承粗人继续支付租金,出租人也予以接受
D、要约中附有如果受要约人10天内不作出否认即视为同意的内容,10天过去,受要约人未作出公开表示
答案
1,2,4
解析
《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所以选项A是根据交易习惯而成立于合同。《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所以B项的默示行为视为其接受继承。《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所以选项C是正确答案。《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所以选项D中受要约人没有表示,则视为拒绝要约。依此,可知ABC为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1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乙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两公司于2013年12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间门面房出租给乙公司,年租金为50万元,租赁期限为5年,乙公司应当在每年1月1日前向甲公司支付该年度房租。合同订立后,乙公
被告人:吴某,男,24岁,无业;黄某,男,23岁,临时工;陈某,男,24岁,某化肥厂工人。被告人吴某、黄某和陈某在一家饭馆吃饭。吴某在陈某上厕所的时间内,将邻桌一座位上的皮夹(内有现金等重要物品)偷过来交给黄某,黄某又将皮夹放于陈某搁在凳子上的衣服底下。陈
2010年2月,崔某与同事李某因口角发生纠纷,李某的胳膊、肩、背、眼多处被打伤,除左眼视力每况愈下外,其他损伤经住院治疗均已治愈。李某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经审查,法院认为李某左眼可能致残,被告人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遂组成
林某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19年因犯贪污罪被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在留置调查期间,林某主动认罪认罚,并检举张某涉嫌诈骗案件。经查证,张某诈骗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为此县监察委员会在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直接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在审查起诉期间。县人民检察
案情: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8000万元,借款期限来到,双方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约定将甲公司的办公楼过户给乙公司,以抵偿债务,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甲公司的债权人丙认为,办公楼应当值1.2亿,该以物抵债协议价格过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以物抵债协议。
《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请回答:(1)该条规定的罪名是什么?其行
2004年5月17日,胡某因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遭两名加害人报复追杀。胡某在逃跑过程中,两加害人仍持刀追赶胡某。途中,胡某多次拦车均遭出租车司机拒载。此时,一中年妇女甲骑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000元)缓速驶来,眼见两名加害人已经逼近,情急之下,胡某一
甲和乙工厂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底将一部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工厂晚交车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一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
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前一天,原告李一伦心脏病突发而住院治疗,则本案应当: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时,原告李一伦经传票传唤因故不到庭,而被告张亦兰提起反诉,则本案可以:
王某的住所地在A市,李某的住所地在B,一日王某驾车在C市撞伤李某,李某住进了D市的某一医院,不久由于伤势恶化,李某死于D市的医院中。现李某的妻子欲以王某为被告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问下列哪几个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随机试题
教师逐渐将注意力转移到提高教学质量上来。如关注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关心班集体的建设,关心自己备课是否充分等。根据福勒和布朗的教师生涯关注理论,此时教师处于()
求通过点P(2,1,1),且与直线L:垂直的平面方程.
计算机的工作过程实际上是周而复始地________、执行指令的过程。
下列有关口底癌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关于处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窦房结B.心房肌C.房室交界D.浦肯野纤维E.房室束传导速度最快的部位是
组织分工反映的是一个组织系统中各子系统或各元素的上作任务分工和()。
某报关企业受境内一企业的委托,在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口申报手续时,按规定交验了报关单及随附的货运和商业单证。海关认为,以上单证还不足以证明该批货物的进口经营是否合法,要求报关企业另呈报委托单位的报关委托书和工商营业执照等文件。()
Readthefollowingpassageandanswerquestions19~25.Forquestions19~25,choosethecorrectanswerfromA,B,CandD.
FromthepassageweknowthattheGlobeisafamous______.ffthewriterstayedwiththeGlobe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