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学院校的四位同学甲、乙、丙、丁就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应如何解决展开讨论,下列哪一位同学的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admin2022-09-02  30

问题 某法学院校的四位同学甲、乙、丙、丁就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应如何解决展开讨论,下列哪一位同学的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选项 A、甲同学认为,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B、乙同学认为,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C、丙同学认为,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D、丁同学认为,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B

解析 考查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纠纷的解决程序。根据《环境保护法》第57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不是必经程序。据此,CD项的表述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正确理解和执行(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答复》,对环保部门处理决定不服提起的诉讼是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所以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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