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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真题)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顺序是
(2013年真题)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顺序是
admin
2018-08-01
16
问题
(2013年真题)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顺序是
选项
A、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医院证明
B、户籍证明、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C、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
D、医院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点为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1月26日公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条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故本题选B。但值得注意的是,本题为2013年真题,在2017年《民法总则》实施以后,本题答案应选D。原因在于,《民法总则》第15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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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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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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