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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人员应当在法庭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人员应当在法庭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
admin
2021-08-03
25
问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人员应当在法庭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
选项
A、审判人员;书记员
B、审判人员;当事人
C、审判人员;书记员;当事人;证人
D、审判人员;书记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答案
D
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之规定: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因此,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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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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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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