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开发商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拍卖取得一块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乙开发商。为了开发楼盘,乙开发商从丙银行贷款,合同约定:从2010年到2015年共向丙银行贷款额度为5亿元,并用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置最高额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
甲开发商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拍卖取得一块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乙开发商。为了开发楼盘,乙开发商从丙银行贷款,合同约定:从2010年到2015年共向丙银行贷款额度为5亿元,并用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置最高额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
admin
2015-06-17
19
问题
甲开发商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拍卖取得一块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乙开发商。为了开发楼盘,乙开发商从丙银行贷款,合同约定:从2010年到2015年共向丙银行贷款额度为5亿元,并用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置最高额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为了开发该批楼盘,乙开发商与丁城建公司签订了工程合同。丁城建公司为了承建该批楼盘,请戊公司进行设计,并签订了设计合同。丁城建公司租赁了戊公司的大型吊车10台(每台价值50万元)。为了担保,丁城建公司的租金支付,分别由庚、辛进行保证担保。在楼盘开发过程中,乙开发商为了资金回笼,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辰、巳签订商品是预售合同。乙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因房价上涨,又将该两套房屋分别与午、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午办理了预告登记。因乙开发商不能向银行还款和不能向丁城建公司支付工程款而引起纠纷。
请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乙与丙之间的最高额抵押担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若丙在2010年将自己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转让给申银行,该债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转让
B、若丙在2011年将已经发生的对乙享有的3000万债权转让给申银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申银行取得对乙的3000万的债权,并自动取得对乙的建设用地使用权3000万的抵押权
C、若丙在2010年将自己的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合同转让给申银行,经乙同意后发生效力
D、若丙在2015年末确定了对乙发生的债权为4亿元,丙将该债权转让申银行,自通知乙后发生效力
答案
C,D
解析
申银行取得对乙4亿的债权,并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丙银行对乙企业享有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在确定之前不得转让,A选项错误。丙银行将已经发生的部分债权转让给申银行,该债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转让效力,但依照《物权法》第204条的规定,申银行不能自动取得对于乙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3000万的抵押权,故B选项错误。对于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合同是可以转让的,该转让应遵循合同转让规则,即取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C选项正确。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在确定之后依法可以转让,该转让遵循债权转让的规则,即主权利转移,从权利转移。该债权转让自通知债务人,对债务人发生效力,故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t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原因的是:()
甲、乙、丙、丁、戊为黄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欲转让自己的股权给自己的妹夫己,有关该股权转让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是腾达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因个人事务,甲需要从银行贷款,于是甲操纵董事会作出以腾达公司名义为甲的个人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公司股东乙、丙、丁、戊发现了这一问题,发表了以下言论,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中国甲公司将一批货物从大连运往美国某港口,并投保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在海上因货物受潮、受热导致货物.发生部分损坏,如果要修复货物需要支付的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甲商场与乙食品公司签订了一份订货合同,约定由乙食品公司向甲商场供应鲜猪肉1000公斤并负责送货上门。乙食品公司备好货以后委托丙运输公司向甲商场送货。因丙公司负责运输的司机违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鲜猪肉迟延数小时送达甲商场,且因延迟时间过长,部分猪肉已经产
王某于2000年8月向兴旺家具店定作结婚家具一套,双方商定兴旺家具店应于9月10日交货,王某付定金1000元。9月8日,兴旺家具店通知王某,因家具店发生火灾,烧毁了部分已作家具,要求迟延履行合同,于9月20日交货。当时王某因其与未婚妻闹意见,婚礼推迟,遂对
李甲因其妹李乙出嫁向周丙借钱1.5万元。李甲、周丙约定以李甲的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甲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丙。下列说法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有:()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买方)与乙(卖方)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物为一级红富士或一级国光苹果,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将一级国光苹果送至甲方。但由于市场变化,国光苹果滞销,甲方表示如交付一级红富士就接收,如交付国光苹果则拒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生前曾多次表示要将自己尚未发表的书稿赠送给乙,但一直未交付。后甲立遗嘱由丙继承全部遗产,但甲临终前又将该书稿赠与丁并立即交付。该书稿的发表权应由谁行使?(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21题题)
随机试题
影响存款经营的因素包括()。
数据库安全性控制一般通过什么方法实现?
做忠诚的爱国者,就要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做到()
A.反渗透法B.电渗析法C.蒸馏法D.塔式蒸馏器E.多效蒸馏器可连续操作,热能利用率高
一位在法国有住所的瑞士人,在法国去世前曾立遗嘱,将包括在英国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给其养子。但依瑞士法规定: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90%的应继份。为此,死者亲生子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而依英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依法
下列不是新建工作簿的方法的是()。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尚书》书名的意思是_____。
WhatdoyouknowaboutBeethoven’smusictalentwhenhewas7?
Thepassengerswillhavea15-minute______stopatBloomingt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