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请根据婚姻法、继承法中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对这种说法进行分析。(2010年一专一第58题)

admin2019-05-29  28

问题 我国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请根据婚姻法、继承法中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对这种说法进行分析。(2010年一专一第58题)

选项

答案此说法是以男女不平等思想为基础的充满偏见的表达,自现代民法角度观之,此说法是错误的。对此可以从权利和义务两方面加以考查。 (1)从权利角度而言,女儿与儿子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便嫁出去,女儿依然享有作为子女的权利,最典型的莫过于在父母百年之后,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只要父母没有订立遗嘱剥夺女儿的继承权,则女儿在出嫁后.享有与儿子同样的继承权,都在第一顺位参加继承,分配遗产。反之,如果女儿先于父母死亡,父母也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已出嫁女儿的遗产。 (2)从义务角度看,出嫁的女儿作为子女的义务也不发生变化。一方面,在父母年老时有进行赡养的义务,另一方面,如果家中尚有未成年弟妹的,若父母没有抚养能力,出嫁的女儿也有抚养的义务。 总之,女儿并不因为出嫁而改变与原来父母家庭的法律关系,当代社会男女平等是主流,应避免这种充满偏见看法的消极影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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