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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公司分别向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贷款40万元,并以自己所有的一辆价值80万元的奥迪车抵押和质押给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请回答下列问题。 远东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为省钱而未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远东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未将该车交付给
远东公司分别向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贷款40万元,并以自己所有的一辆价值80万元的奥迪车抵押和质押给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请回答下列问题。 远东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为省钱而未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远东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未将该车交付给
admin
2010-06-20
20
问题
远东公司分别向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贷款40万元,并以自己所有的一辆价值80万元的奥迪车抵押和质押给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请回答下列问题。
远东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为省钱而未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远东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未将该车交付给建设银行。因远东公司无力向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还款,拍卖该车所得价款为40万元,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均主张该40万元应向自己清偿。该40万元应如何清偿?
选项
A、全部偿还给工商银行
B、全部偿还给建设银行
C、由远东公司决定还给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
D、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平均受偿
答案
A
解析
《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知,以汽车为标的物设定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只是抵押权的对抗要件,故,本条中虽然远东公司与工商银行未办理抵押登记,但二者之间设定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签订时成立。《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远东公司虽就其奥迪车与建设银行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未转移占有,故质权不生效。依以上分析可知,该汽车上只存在一个担保物权,即抵押权,依《物权法》第199条的规定,本题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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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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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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