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外法律制度中的习惯法,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2010—卷一—16,单)

admin2014-02-24  30

问题 关于中外法律制度中的习惯法,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2010—卷一—16,单)

选项 A、中国西周时期的礼是对社会生活起着调整作用的习惯法   
B、英国法的源头是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   
C、法国公元九世纪至十三世纪是以习惯法为主的时期   
D、德国学者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是自然法或学术法阶段,接下来便形成了习惯法阶段   

答案D

解析 礼是中国古代社会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及行为规范的总称。西周时期,礼有两层含义:礼是一套抽象的精神原则,可归纳为“亲亲”与“尊尊”两个方面;礼又是一套具体的礼仪形式和行为规范,主要包括五个方面,通称“五礼”。礼与国家的制定法“刑”相对应,是调整社会生活的重要的习惯法。据此,A项正确。   
英国法的源头是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后来随着王权的强大和完善的皇家司法机构的建立,逐渐形成了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三大法律渊源,从而确立了英国封建法律体系。因此,B项正确。   
法国封建制法的形成和发展历经三个阶段,即公元9世纪至13世纪以习惯法为主时期、公元13世纪至16世纪习惯法成文化时期和公元16世纪至18世纪王室立法成为主要的法律渊源时期,它为近代法国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因此,C项正确。    德国历史法学派代表人物萨维尼的观点是: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是自然法或习惯法阶段,接着是学术法阶段,第三阶段才谈得上法典编纂。德国仍处于第二阶段,制定民法典为时尚早。据此可知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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