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居住在戊市A区的宋英在B区百货商场购买了一台微波炉,该微波炉由C区某电器厂生产。后宋英在D区的其工作单位使用该微波炉时,因该微波炉有质量问题而发生爆炸,宋英遂提起赔偿起诉。此案不应由以下哪一个法院管辖?( )
居住在戊市A区的宋英在B区百货商场购买了一台微波炉,该微波炉由C区某电器厂生产。后宋英在D区的其工作单位使用该微波炉时,因该微波炉有质量问题而发生爆炸,宋英遂提起赔偿起诉。此案不应由以下哪一个法院管辖?( )
admin
2016-05-05
31
问题
居住在戊市A区的宋英在B区百货商场购买了一台微波炉,该微波炉由C区某电器厂生产。后宋英在D区的其工作单位使用该微波炉时,因该微波炉有质量问题而发生爆炸,宋英遂提起赔偿起诉。此案不应由以下哪一个法院管辖?( )
选项
A、戊市A区人民法院
B、戊市B区人民法院
C、戊市C区人民法院
D、戊市D区人民法院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民诉解释》第26条规定:“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N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系某国有公司经理。生意人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拢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费5万元。甲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将1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
北京甲公司与河北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华北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现甲公司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受理后,甲公司对该院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
当事人不服已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的,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天天公司与北方公司在履行机床购销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当事人可以采取的合法途径有:
双联商场和万通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约定万通运输公司将5000台冰箱运到双联商场所在地。由于万通运输公司车辆紧缺,无法一次完成任务,遂和双联商场协商分两次运输,增加的费用由自己负担,遭到双联商场的拒绝。经查,该批冰箱双联商场并非急于出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存在债务纠纷。甲公司设计扣留了乙公司价值50万元的货物,以此要求乙公司偿还债务。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返还扣留的货物。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乙公司偿还欠款。乙公司得到证据说甲公司准备将所扣留的货物运出本市出售,遂向人民法院
甲为其母亲乙向保险公司投了个生死两全保险,在保险合同成立1年后,甲发现在投保时将乙的年龄填错了。对此情况,以下哪一种说法正确?()
中方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之间决定在中国南京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设立过程中,对于合资的协议、合同、章程理解正确的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原理,以下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说法正确的是:
刘家有一祖传清代名画,现为刘别鹤所有,2005年12月,刘别鹤在遗嘱中写明其死后由其子刘某继承该画。刘某的好友韩某多次向刘别鹤请求购买,被刘别鹤拒绝。由于刘别鹤年事已高,刘某遂与韩某订立该画的买卖合同,价款20万元,并约定待刘别鹤去世后将画交于韩某。201
随机试题
易发生事故的岗位和设备及防范措施是属于()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不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根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规定,属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的是()。
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下列不属于基金销售机构的是()。
根据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合伙企业的是( )。
产生式迁移理论证实了()。
商店里有六箱货物,分别重15,16,18,19,20,31千克,两个顾客买走了其中五箱。已知一个顾客买的货物重量是另一个顾客的2倍,商店剩下的一箱货物重多少千克?()
A、 B、 C、 D、 C没有两条线共点,排除A、B;C、D右侧面相同,由左边图形上边两个面确定C对,D错。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权利是属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系中政治自由的范畴?()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