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拥有一种新型的电子技术专利权,经评估这项技术的价值为140万人民币,如果甲、乙、丙以该项技术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 )

admin2012-03-23  41

问题 甲、乙、丙共同拥有一种新型的电子技术专利权,经评估这项技术的价值为140万人民币,如果甲、乙、丙以该项技术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    )

选项

答案正确

解析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知识产权作为出资的最高比例为70%,如果以140万元作为知识产权出资,甲、乙、丙还必须共同出资至少60万人民币现金,所以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不低于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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