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的定义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请问: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哪些区别?

admin2017-08-18  29

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的定义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请问: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哪些区别?

选项

答案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有以下内容: 首先,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其次,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比如继承权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比如银行法人有开展信贷业务的权利,自然人则不能享有。 最后,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间一般没有多大差别。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这是由于法人各自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分别受到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具体内容当然各有差别。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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