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哪些情形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

admin2014-10-15  27

问题 具有下列哪些情形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

选项 A、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没有审查,但并未以该证据作为定案根据
B、人民检察院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关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结论,并提出抗诉
C、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关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结论,并提出上诉
D、

答案B,C,D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103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1)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没有审查,且以该证据作为定案根据的;(2)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关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结论,提出抗诉、上诉的;(3)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结束后才发现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申请人民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据此,A项中,除了一审人民法院对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没有审查外,还需一审法院将该证据作为定案根据,故A项错误。BCD项符合《刑诉解释》的规定。故本题的A项错误,BCD三项均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6L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