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德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欲得到承认和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德国法院的判决才能得到我国的承认和执行? 

admin2012-08-16  30

问题 现有一德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欲得到承认和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德国法院的判决才能得到我国的承认和执行? 

选项 A、德国法院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
B、德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C、德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D、德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了国际条约或有互惠关系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私法上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知识。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外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得到承认和执行的条件包括:
①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也可以由法院按照条约的规定或者互惠原则请求对方国家的法院承认与执行;
②请求承认与执行的判决或裁定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③对于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外国判决或裁定,我国法院都必须依照我国与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如果外国判决、裁定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不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
故选项A不属于外国法院在我国得以承认和执行的条件,应予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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