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说明该订约过程之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 是否成立买卖合同,并给出法律依据。
说明该订约过程之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 是否成立买卖合同,并给出法律依据。
admin
2008-12-16
27
问题
说明该订约过程之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
是否成立买卖合同,并给出法律依据。
选项
答案
乙11月27日之信为要约。依据《合同法》第16条,于11月29日下午到达生效;依据第25条,甲与乙间买卖合同于11月29日下午成立。 说明:此题为交错要约之问题。交错要约是指二人互为要约之表示,而其内容相互一致的情形。我国合同法未作规定,但学理上一般承认交错要约可生合同成立的效果。关于合同成立的时间应以在后要约到达相对人时为准,成立地点应以后到达要约的地点为成立地点,如同时到达,则两个地点都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W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甲与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100万元对甲、乙两人定性正确的是()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行为是()。
1994年,A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某开发公司的申请,按照《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和A市《城镇房屋产权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该公司颁发了甲别墅小区门卫室的产权证。发证时认定:A市虹古路785号弄门卫室(甲别墅小区门卫室)系该开发公司于1990年8月依法取得
甲公司因偷税行为被某县级税务机关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甲公司向市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甲公司又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在该行政诉讼中,甲公司将行政复议机关列为被告。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法
《刑法》第263条规定,持枪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理由,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冯某抢劫了某出租车司机的钱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认,冯某抢劫时使用的是仿真手枪,因此,法官在对冯某如何量刑上发生了争议。法官甲认为,持仿真手枪抢劫系本条款规定的持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并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
1980年《联合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所称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下列哪种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甲公司为一中国公司,乙公司为一日本公司,两公司在1995年签订了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在湖北设立了双方合作经营的丙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与本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事项的解决应该在北京进行仲裁。1999年,两公司由于在公司利润分配上产生争议,乙公司就将争
某县居民甲和乙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2000年5月县土地局决定该争议的土地由乙使用,并颁发给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双方纠纷暂时平息。同年7月,甲就此事又向县土地局要求重新处理。县土地局答复认为问题已处理,原处理行为合法有效。甲于2002年5月到市土地局申
根据上述情况,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设该批挖掘机转售到日本后,日本的进口尚被起诉侵犯了日本某公司的专利权,日本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日本进口商向中国乙公司追索,乙公司于是向德国甲公司提出索赔。关于甲公司的责任,下述选项正确的是( )。
随机试题
某公司20×9年损益表中有关资料如下(单位:万元):该公司目前的债务均为长期债务,发行在外的普通股25万股,每股账面价值为50元,股利支付率为50%,股利增长率为5%,目前市价为20元/股,公司未发行优先股。要求:计算销售量为35万件时的DFL、
可引起畸胎或死胎的寄生虫首先应考虑
(2005年)折杆受力如图5—63所示,以下结论中错误的为()。
某企业年初从银行借款600万元,年利率12%,按月计算并支付利息,则每月末应支付利息()万元。
甲建筑公司聘请王某担任推销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试用期六个月,六个月后再根据王某工作情况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下列正确的是()。
由授信人(债权人)在进行授信活动时,独自对受信人(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进行的调查称为()。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2012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安全工作
对于下列果蔬的“美誉”,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NASA
Whydofactorieswanttoknowhowpeoplefeelaboutdifferentcolors?Ifweputthesameredmidblueboxestogether,thered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