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A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某开发公司的申请,按照《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和A市《城镇房屋产权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该公司颁发了甲别墅小区门卫室的产权证。发证时认定:A市虹古路785号弄门卫室(甲别墅小区门卫室)系该开发公司于1990年8月依法取得

admin2013-11-01  34

问题 1994年,A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某开发公司的申请,按照《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和A市《城镇房屋产权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该公司颁发了甲别墅小区门卫室的产权证。发证时认定:A市虹古路785号弄门卫室(甲别墅小区门卫室)系该开发公司于1990年8月依法取得有关批文、许可证后建造的,产权人为开发公司,建筑面积共计69平方米,结构为砖混结构,层数为一层。甲别墅小区业主委员会在1997年1月得知这一情况。业主委员会认为该门卫室是小区的配套设施,是小区必备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其产权不应当独立于该别墅住宅,不属于开发公司,房地产管理局不应当向开发公司颁发产权证。随后,业主委员会向A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分析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有资格申请复议,因为这一发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与该别墅的业主有利害关系
B、有资格申请复议,因为这一发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公共利益
C、无资格申请复议,因为这一发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只引起了与开发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D、无资格申请复议,因为这一发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只影响了单个业主的利益

答案A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11)项规定,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甲别墅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A市房地产管理局向某开发公司颁发了甲别墅小区门卫室的产权证的行为是不当的,甲别墅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该门卫室是小区的配套设施,是小区必备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其产权不应当独立于该别墅住宅,不属于开发公司。A市房地产管理局的这一发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业主的利益,与该别墅的业主有利害关系。所以甲别墅小区业主委员会有资格就A市房地产管理局发证的这一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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