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某科研机构对市民所反映的一种奇异现象进行研究,该现象无法用已有的科学理论进行解释。助理研究员小王由此断言,该现象是错觉。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可能使小王的断言不成立?( )
某科研机构对市民所反映的一种奇异现象进行研究,该现象无法用已有的科学理论进行解释。助理研究员小王由此断言,该现象是错觉。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可能使小王的断言不成立?( )
admin
2018-08-17
38
问题
某科研机构对市民所反映的一种奇异现象进行研究,该现象无法用已有的科学理论进行解释。助理研究员小王由此断言,该现象是错觉。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可能使小王的断言不成立?( )
选项
A、所有错觉都可以用已有的科学理论进行解释
B、所有错觉都不能用已有的科学理论进行解释
C、已有的科学理论尚不能完全解释错觉是如何形成的
D、有些错觉不能用已有的科学理论进行解释
答案
A
解析
小王的断言是:市民反映的奇异现象是错觉。他得出这个断言的前提是:无法用已有的科学理论进行解释的现象都是错觉。A项恰好否定了前提,构成削弱,即所有错觉都可以用已有的科学理论进行解释。B项支持了论证,C项是无关选项,D项中的“有些错觉”不能对题目中的奇异现象构成质疑。正确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VS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行测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行测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高位嫁接:是指把观赏树木的枝或芽嫁接在大规格的砧木上,实现快速形成树冠的一种培育大苗方法,现被引申指将相对较高层次、较高素质的人才充实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一线主战场,实现高层次人才与基层组织的结合,高素质专业人才与劳动群众的结合。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最符合高
拟制血亲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本无血缘关系,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其为亲戚关系。在我国,拟制血亲关系仅指《婚姻法》《收养法》明确规定的情形。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拟制血亲关系的一项是()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重力、风力等外力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和水土损失,亦称水土损失。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的总称。下列不属于水土保持措施的是()
所谓“生态道德教育”,就是将生态伦理学的思想观念变成人们的自觉行为选择,是用人类特有的道德自觉精神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背后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环境的动态平衡,促进人、社会、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生态道德教育作为一种新型
在二审终审制的法律前提下,再审终审案件怎么也不应该是司法部门的本意,剩下的理由只能是“顺应民意”了。“顺应民意”虽然是天大的好事,但对于法律,“顺应民意”应该体现在立法中,撇开司法的独立性,就法律的稳定性而言,朝令夕改的东西绝对不是法律,可以任意加以修改的
根据第四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报告,我国结核菌感染率为44.5%。估算全国感染人口5.5亿,结核病的防治已经_________。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当时间像水一样蚀去了那些当年与金器相伴的人的_________,而金子却依然平静温和地站在今天的空气里,呼吸,沉思,仿佛世上一切与它无关。是的,金子从来都不是_________,它本身自足的超脱和人类赋予它的艺术形象,使它从一开始就获得了一种长久的超越时空
难忘的是雨季,天潮潮地湿湿。小街是一架古老的琴。细细密密的雨点由轻而重,轻轻重重敲打着小街,低沉的节奏里自有一种寂寞与凄凉。时而有一股股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像一片片敲击音与重滑音流过小街。_________,想冲破这雨帷,想走在小街上。填入上文横线
没有争议的行为,肯定不是创造;没有争议的人物,肯定不是创造者。任何真正的创造都是对原有模式的背离,对社会适应的突破,对民众习惯的挑战。如果眼巴巴地指望众人理解,创造的纯粹性必然会大大降低。平庸,正在前面招手。通过文段,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道理是()
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随机试题
“二次打击”学说的观点认为第二次打击与第一次相比其作用
关于著作权的主体说法有误的是()。
在进行投资项目风险分析时,易夸大远期现金流量风险的方法是()。
2006年3月20日晚韩某和本班同学刘某在电影院门口盗窃自行车一辆,商定各骑2个月后将车卖掉,得款均分。2006年5月19日韩某14岁生日,16岁的刘某骑自行车去韩某家参加聚会的途中被联防人员查获,并供出自己和韩某盗窃的全过程。为此,两人所属的区公安局作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形式包括()。
甲用枪杀乙。枪中装有6发子弹。甲朝乙开了一枪,未击中乙。在本可继续开枪杀乙的情况下,甲未继续开枪。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的()。
甲五岁之子与乙六岁之子同在丙家中玩耍,乙之子不慎毁坏丙价值1万元的电脑。甲误认为是其子所为,遂赔偿丙一部同等价值电脑。丙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后将该电脑以1.1万元出售给丁。现甲得知事实真相,欲主张权利,则其()。
_______theobviousdifferencesinsizeandpopulation,thestatesoftheU.S.havemanythingsincommonwithAustralia.
Completetheformbelow.WriteNOMORETHANTWOWORDSAND/ORANUMBERforeachanswer.TourismSurveyExampleAnswerNam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