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dmin2012-11-09  29

问题 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增值税的税基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
B、增值税起征点的范围只限于个人
C、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免征增值税
D、进口图书、报纸、杂志的,免征增值税

答案D

解析 税基是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是计税的依据之一。税基分为实物量和价值量两类。前者如土地的亩数、房屋的间数、车船的辆数及吨位数等。后者如商品的销售金额及个人或企业的所得等。《增值税暂行条例》第l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4条规定,除本条例第11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由此可知,增值税的缴纳主体,是销售商、劳务供应者和进口商,其税基是“销项减进项”,即纳税人提供的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A选项正确。
     起征点又称“征税起点”,是按照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数额的起点。对于课税项目,若数额未达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按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而对于增值税的起征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7条第1款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B项正确。
    但是,并非所有进口商品、商品销售和劳务提供均需要交纳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据此,选项C符合此条第l款第(1)项规定的免税范围,而选项D不在免税项目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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