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承包商,双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签订了施工合同。该工程共有10个分项工程,工期150天,施工期为3月3日至7月30日。合同规定,工期没提前1天,承包商可获得提前工期奖1.2万元;工期每托后1天,承包

admin2019-03-27  20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承包商,双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签订了施工合同。该工程共有10个分项工程,工期150天,施工期为3月3日至7月30日。合同规定,工期没提前1天,承包商可获得提前工期奖1.2万元;工期每托后1天,承包商需承担逾期违约金1.5万元。开工前承包商提交并经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所示。

    该工程如期开工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经监理人核准的如下事件:
    事件1:3月6日,由于业主提供的部分施工场地条件不充分,致使工作B作业事件拖延4天,工人窝工20个工日,施工机械B闲置5天(台班费:800元/台班)。
    事件2:4月25日~26日,当地供电所中断,导致工作C停工2天,工人窝工40个工日,施工机械C闲置2天(台班费:1000元/台班);工作D没有停工,但因停电改用手动机具替代原配动力机械D使工效降低,导致作业时间拖延1天,增加用工18个工日,原配动力机械D闲置2天(台班费:800元/台班),增加手动机具使用2天(台班费:500元/台班)。
    事件3:按合同规定由业主负责采购且应于5月22日到场的材料,直到5月26日凌晨才到场;5月24日发生了脚手架倾倒事故,因处于停工待料状态,承包商未及时重新搭设;5月26日上午承包商安排10名架子工重新搭设脚手架;5月27日恢复正常作业。由此导致工作F持续停工5天,该工作班组20名工人持续窝工5天,施工机械F闲置5天(台班费:1200元/台班)。
    截止5月末,其他工程内容的作业持续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承包商分别于5月5日(针对事件1、2)和6月10日(针对事件3)向监理人提出索赔。
    机械台班均按每天一个台班计。
    【问题】
分别指出承包商针对三个事件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事件1:合理,不明地质情况是业主应承担的责任事件。但B工作的延误未超过总时差,所以工期索赔不被受理。 事件2: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均合理。 理由:全场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应是业主承担的责任。且C、D均为关键工作。 事件3:5.22-5.25日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合理。 5.22-5.25日是业主采购材料未按时入场导致的延误,业主应该承担风险。但由于F工作的延误未超过总时差,工期索赔不被受理。 5.26日的工期和费用索赔不合理。 5.26日的停工,是由于承包商未及时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导致的,承包商自己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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