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下列哪一项职务可以由特区非永久性居民担任?( )

admin2017-06-30  38

问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下列哪一项职务可以由特区非永久性居民担任?(    )

选项 A、行政长官
B、政府主要官员
C、立法会议员
D、法院法官

答案D

解析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第61条、第67条的规定,行政长官、政府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的任职资格之一都是特区的永久性居民。根据《基本法》第88条、第90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要求必须是特区的永久性居民,其它的法官没有此项要求,可以由特区非永久性居民担任。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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