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某汽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汽车修理修配收入33万元,汽车配件和用品销售收入15万元,汽车装饰装潢收入12万元,汽车清洗收入1万元,上述业务收入均能分别核算。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 )万元。

admin2009-12-11  50

问题 2008年3月,某汽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汽车修理修配收入33万元,汽车配件和用品销售收入15万元,汽车装饰装潢收入12万元,汽车清洗收入1万元,上述业务收入均能分别核算。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    )万元。

选项 A、1.85
B、2.45
C、2.72
D、3.13

答案C

解析 由于该纳税人分别核算,则装潢收入按照建筑业缴纳营业税;汽车清洗收入按照服务业缴纳营业税。修理修配和配件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33+15)÷(1+6%)×6% =2.72(万元)按照2009年以后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使用3%的征收率。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3M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