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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为勒索财物将胡某绑架,并打电话给胡某之妻肖某,声称胡某“已被其绑架,要想赎人必须送5百万元过来”。但在拘禁过程中,因胡某对其态度恶劣,并屡次对其辱骂,一怒之下将其殴打致死。之后刘某又屡次打电话给肖某,催其赎人。后肖某报警,公安将刘某抓获归案。刘某的行为
刘某为勒索财物将胡某绑架,并打电话给胡某之妻肖某,声称胡某“已被其绑架,要想赎人必须送5百万元过来”。但在拘禁过程中,因胡某对其态度恶劣,并屡次对其辱骂,一怒之下将其殴打致死。之后刘某又屡次打电话给肖某,催其赎人。后肖某报警,公安将刘某抓获归案。刘某的行为
admin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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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刘某为勒索财物将胡某绑架,并打电话给胡某之妻肖某,声称胡某“已被其绑架,要想赎人必须送5百万元过来”。但在拘禁过程中,因胡某对其态度恶劣,并屡次对其辱骂,一怒之下将其殴打致死。之后刘某又屡次打电话给肖某,催其赎人。后肖某报警,公安将刘某抓获归案。刘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
选项
A、故意杀人罪和绑架罪数罪
B、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
C、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
D、故意杀人罪和绑架罪的牵连犯
答案
C
解析
《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由此可见,若绑架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仍成立绑架罪一罪,只不过其法定刑要高一格。在本案中,刘某绑架胡某后将其殴打致死,属于“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情况,并不另外成立故意杀人罪,而成立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另外,本案比较特殊的是,刘某将胡某打死后,对肖某隐瞒这一事实,继续勒索。我们认为,刘某的勒索行为开始时,胡某确实在其控制之下;而从整个案件看,其勒索财物的行为也不应被割裂成两段来看,故不宜另外认定刘某构成敲诈勒索罪。故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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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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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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