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1000吨鸡翅的合同,价格术语为CFR旧金山,其中规定货物可以有4%的溢短装,付款方式为银行托收,付款交单(D/P)。卖方实际装船997吨,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经美国乙公司验收后发现总重短少6%,且货物的质量也与

admin2014-12-18  33

问题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1000吨鸡翅的合同,价格术语为CFR旧金山,其中规定货物可以有4%的溢短装,付款方式为银行托收,付款交单(D/P)。卖方实际装船997吨,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经美国乙公司验收后发现总重短少6%,且货物的质量也与合同规定不符。美国乙公司拒绝付款提货,并要求减价。后来鸡翅全部变质。关于本案,依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当美国乙公司拒绝付款赎单时,代收行应当主动提货以减少损失
B、当美国乙公司拒付时,代收行应当主动制作拒绝证书,以便收款人追索
C、如损失是因代收行没有执行托收行的指示造成的,托收行无须向委托人中国甲公司承担责任
D、代收行应当无延迟地向托收行通知托收结果

答案C,D

解析 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第10条b规定:“对托收单据所涉及的货物,银行没有义务采取任何行动,包括对货物的存储和保险,即使有明确的指示要求这样做。”故A项错误,不合题意。第11条a规定:“银行使用其他银行的服务以及办理委托人的指示,费用和风险由委托人承担。”代收行即使没有执行托收行的指示,其损失也由中国甲公司承担,C项正确,符合题意。第24条规定:“托收指示应当就如果发生拒绝支付或拒绝承兑时的拒绝证明作出明确的指示。如果没有此类明确指示,托收的有关银行没有义务就拒绝支付或者拒绝承兑的单据作出拒绝证明。”故B项错误。第26条关于通知的规定中,明确了提示行应当努力确定被拒绝付款及/或拒绝承兑的原因,并毫不迟延地将有关结果通知向其发出托收指示的银行,D项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uL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