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单项选择第11题)我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有权召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是( )。

admin2013-01-10  24

问题 (2010年单项选择第11题)我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有权召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是(     )。

选项 A、董事会
B、监事会
C、占公司1/10以上股份的股东
D、法定代表人

答案D

解析 考查的知识点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法》第102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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