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某股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的表述,其中错误的是( )。

admin2009-09-23  46

问题 以下是对某股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的表述,其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该公司股本总额5000万元,近几年连年亏损,现公司未弥补的损亏额已累计达1000万元,因数额巨大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监事张某鉴于公司的经营状况每况愈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应在2个片内召集
C、五名股东(合计持股11%,其中持股最多的一名股东持股仅30天)请求董事会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召集
D、经理赵某以身体原因辞任职务时,董事会应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A,B,D

解析 《公司法》第101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故AB项说法错误,应当选;因为聘任经理是董事会的职权,所以不应该召开股东大会,故D项说法错误,应当选;C项说法正确,不能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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