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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向杨借款1万元,约定1年后还清。但2年过去。赵仍未还款。杨多次索要未果,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庭调查时,杨无法提供赵写给他的借条,只有第三人李向法院提供证言称赵确实向杨借款1万元,他当时在场。赵却声称此款已还,还款后杨当面把借条撕了,所以未向杨要收条。法
赵向杨借款1万元,约定1年后还清。但2年过去。赵仍未还款。杨多次索要未果,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庭调查时,杨无法提供赵写给他的借条,只有第三人李向法院提供证言称赵确实向杨借款1万元,他当时在场。赵却声称此款已还,还款后杨当面把借条撕了,所以未向杨要收条。法
admin
2019-01-25
30
问题
赵向杨借款1万元,约定1年后还清。但2年过去。赵仍未还款。杨多次索要未果,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庭调查时,杨无法提供赵写给他的借条,只有第三人李向法院提供证言称赵确实向杨借款1万元,他当时在场。赵却声称此款已还,还款后杨当面把借条撕了,所以未向杨要收条。法院判决杨败诉,杨也没有上诉。半年后,杨在女儿的储钱罐里找到了借条,于是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原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应通知杨另行起诉
B、应受理杨的再审申请,并且免收案件受理费
C、应受理杨的再审申请,并要求杨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D、因杨提交的证据在原审时就客观存在,只是由于其不妥善保管导致其庭审时不能提供。该证据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所以应不予受理杨的再审申请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和情形。杨作为原审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因有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而向原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具备的条件,人民法院应该受理杨的再审申请;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9条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由于杨是因新证据而提起的再审,且在上诉期限内未提起上诉,依法不属于免交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所以答案C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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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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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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