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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真题)甲想杀死乙,从远处向乙开枪射击,致乙重伤。甲的行为符合
(2010年真题)甲想杀死乙,从远处向乙开枪射击,致乙重伤。甲的行为符合
admin
2016-12-30
29
问题
(2010年真题)甲想杀死乙,从远处向乙开枪射击,致乙重伤。甲的行为符合
选项
A、标准的犯罪构成
B、修正的犯罪构成
C、基本的犯罪构成
D、派生的犯罪构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一节中的犯罪构成的分类。基本的犯罪构成,指刑法分则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进行补充、扩展所形成的犯罪构成。修正的构成通常包括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如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等形态,以及共同犯罪形态,如帮助犯、教唆犯等。标准的犯罪构成,又称普通的犯罪构成,指刑法条文对具有通常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派生的犯罪构成,指以标准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因为具有较轻或较重的法益侵害程度而从标准的犯罪构成中派生出来的犯罪构成。后者相对于标准犯罪构成的处罚基准形态而言属于处罚减轻或加重的形态,包括减轻的犯罪构成与加重的犯罪构成。例如《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适用“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故意杀人且致人死亡、侵害了生命法益),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标准的犯罪构成。而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是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较轻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派生的犯罪构成(减轻的犯罪构成)。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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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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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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