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论述,不正确的有: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论述,不正确的有:
admin
2009-09-26
28
问题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论述,不正确的有:
选项
A、行政复议可以对行政补偿适用调解
B、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复议不停止执行
C、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
D、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后,如果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和解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允许
答案
D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可知,除本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以外,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停止执行。B项正确。依《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对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和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纠纷,可以调解。故A项正确。依《行政复议法》第3条第(3)项规定,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故C项正确。依《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但是和解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针对自由裁量行为不服;第二,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如果没有这两个条件,复议机构不能随意准许和解。复议机构承担着审查的义务。故D项错误,依题意,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U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些情形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甲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甲在刑满释放后犯有下列哪种罪行不可能构成累犯:
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有:
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包括:
2006年12月底,延庆县城管大队、县公安局、县文化局、县工商局等单位根据县政府的决定对本县的图书租赁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陈某在其租书房内超范围经营春联。上述机关对其联合作出处罚决定,没收了其全部春联,并处罚款800元。陈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
除了下列哪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最终裁决,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的是哪一项?
狭义的刑事诉讼结构是指:()
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两名干警在追捕某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强制征用一辆旁观公民刘某的私家车,两干警自驾该私家车继续追捕人犯。其间,干警在驾车急拐弯时不慎将私家车撞到隔离墩撞坏,以下关于刘某对受损车辆求偿的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无痛性肉眼血尿,尿中找到癌细胞,下列哪项检查对进一步诊断最有意义
记载"服以生铁落为饮"治疗癫狂的是:
在外科急腹症鉴别中,一般起病较缓的是
关于护理记录错误的是()。
甲病危,欲将部分财产留给保姆,咨询如何处理。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50题)
扑救爆炸物品火灾,切忌用(),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
Tryingnewthingsistheonlywaywecandiscoverhiddentalents.I【C1】________mycareerasaneditorforamagazine.Ididn’tr
Whoisbeingintroduced?
A—UnitedNationsEnvironmentProgrammeB—WorldHealthOrganizationC—WorldMeteorologicalOrganizationD—World
100CandlesonHerNextCake,andThreeR’stoGetHerThereEstherTurtleisnearingtheendofthe10thdecadeofaremark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