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甲保险公司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为自己的轿车投保了财产险,轿车的保险价值为20万元,保险金额为10万元,与乙保险公司签订了人身保险合同,为自己投保了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某日张某驾车出行时与一横穿马路的卡车相撞,张某被撞伤致残,轿车被严重撞毁

admin2008-06-12  26

问题 张某与甲保险公司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为自己的轿车投保了财产险,轿车的保险价值为20万元,保险金额为10万元,与乙保险公司签订了人身保险合同,为自己投保了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某日张某驾车出行时与一横穿马路的卡车相撞,张某被撞伤致残,轿车被严重撞毁,经鉴定,轿车的价值损失了80%,甲保险公司向张某赔偿了8万元,乙保险公司向张某赔偿了7万元,回答以下16—18题:

选项 A、甲保险公司向张某赔偿后,可以要求肇事者向自己赔偿8万元
B、乙保险公司向张某赔偿后,可以要求肇事者向自己赔偿7万元
C、甲保险公司向张某赔偿后,张某有权要求肇事者赔偿2万元
D、乙保险公司向张某赔偿后,张某有权要求肇事者按照民法的规定足额赔偿自己的人身损害

答案A,C,D

解析 《保险法》第45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第一款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该条规定了财产保险中的代位求偿权,根据该条规定,本题中甲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有权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即甲保险公司有权在8万元的范围内行使代位求偿权,所以A选项正确。张某的损失并未被保险金完全填补,仍有2万元的部分未获得赔偿,因此张某有权在2万元的范围内要求肇事者赔偿,所以C选项正确。
代位求偿权是财产保险中的制度,人身保险中没有代位求偿权制度。《保险法》第68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本题中乙保险公司承担了赔偿责任后,无权向第三者追偿,所以B选项不正确。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支付了赔偿或者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本题中保险公司虽然支付了赔偿,张某仍有权要求肇事者足额赔偿,所以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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