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是好友,甲因扩大店面急需资金向乙借款1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将自己的奥迪车出质给乙,乙因自己不会开车,要求甲将该车开回。后甲向自然人丙借款10万元,又将该车出质给丙。丙对该车进行了占有。该奥迪车的价值为50万元。在丙占有期问,因丁向

admin2017-08-18  39

问题 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是好友,甲因扩大店面急需资金向乙借款1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将自己的奥迪车出质给乙,乙因自己不会开车,要求甲将该车开回。后甲向自然人丙借款10万元,又将该车出质给丙。丙对该车进行了占有。该奥迪车的价值为50万元。在丙占有期问,因丁向丙租用该车,丙未经甲同意,即与丁签订了租赁合同。丁因违章驾驶造成该车灭失,为此引起纠纷。
问题:
甲可就该车损失向谁主张权利?为什么?

选项

答案向丙主张权利。 质权人擅自出租质物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同上述,质权人在质权关系存续期间,对质物只享有占有权,不享有使用权、租赁权和处分权。擅自使用、租赁、处分质物的行为为侵害出质人权利的行为,因该行为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丙擅自出租该车,致使承租人违章驾驶造成该车灭失,丙应对该车的损失向甲承担责任。丙承担责任以后,可向丁进行追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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