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刘某有一子甲与一女乙,其妻早逝,刘某本人亦于1996年5月病故。甲在其父病故后因悲痛过度,于同年6月去世,遗有甲妻、甲子。乙早已于1994年8月去世,遗有丈夫丙和女儿丁。 刘某于1993年10月立有一份书面遗嘱,言明:乙生活困难,可分得遗产房屋3间,现金3
刘某有一子甲与一女乙,其妻早逝,刘某本人亦于1996年5月病故。甲在其父病故后因悲痛过度,于同年6月去世,遗有甲妻、甲子。乙早已于1994年8月去世,遗有丈夫丙和女儿丁。 刘某于1993年10月立有一份书面遗嘱,言明:乙生活困难,可分得遗产房屋3间,现金3
admin
2014-08-14
28
问题
刘某有一子甲与一女乙,其妻早逝,刘某本人亦于1996年5月病故。甲在其父病故后因悲痛过度,于同年6月去世,遗有甲妻、甲子。乙早已于1994年8月去世,遗有丈夫丙和女儿丁。
刘某于1993年10月立有一份书面遗嘱,言明:乙生活困难,可分得遗产房屋3间,现金3万元;好友戊一直在困难时候对自己多有照顾,现其家境不好,可分得遗产3万元。现查明,刘某生前有房屋8间,现金12万元;戊已于1996年年初病故,遗有戊妻、戊子。
请问:
(1)谁是刘某的继承人,为什么?
(2)戊的妻、子能否要求接受遗赠,为什么?
(3)本案各当事人应如何分割遗产?并请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1)刘某的继承人是甲、丁。因为刘某之妻及女儿乙均先于刘某死亡,不是继承人,其中乙的继承权由其女儿丁代位享有。甲在刘某死亡后死亡,因此仍享有继承权,但其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转由其妻、子继承。 (2)不能。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时,遗赠无效。在本案中,受遗赠人戊先 于遗赠人刘某死亡,故遗赠无效,戊的妻、子无权要求接受遗赠。 (3)因受遗赠人戊及遗嘱继承人乙均先于刘某死亡,故遗嘱内容无效,刘某的遗产均按法定继承处理。因甲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故其遗产份额由其继承人甲妻、甲子享有;乙先于刘某死亡,应由其女儿丁代位继承。刘某遗产为房屋8间,现金12万元,甲妻及甲子可得房屋4间,现金6万元;丁可得房屋4间,现金6万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0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生态文明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根据现行宪法,下列关于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表述,正确的有()。(2016多58)
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表述,正确的是()。(2012法单11)
根据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下列关于宪法本质的表达,不正确的是()。(2011单18)
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表述,不正确的是()。(2016法单10)
简述法律全球化的主要表现。(2017简64、2017法简31)
依照唐律的规定,殴打或者谋杀祖父母的行为属于“十恶”罪中的()。(2014法单17)
唐朝法律允许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称为()
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是起诉。根据司法解释,起诉的范畴不包括______。
下列有关诉讼时效起算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钒铁块最大块重不超过()。
简述我国法律对涉外民事诉讼的明示协议管辖的限制。
不属于同基因移植的是
自汗、多尿或小便失禁可由气的哪项功能减退引起
(2014)三管型测速仪上的两侧方向管的斜角,可以外斜也可以内斜。在相同条件下,外斜的测压管比内斜的灵敏度()。
世界上最早建立的国家是()。
瘗①旅文王阳明维正德四年秋月三日,有吏目云自京来者,不知其名氏。携一子一仆,将之任,过龙场,投宿土苗家。予从篱落间望见之,阴雨昏黑,欲就问讯北来事,不果。明早,遣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以下题。因1.6升购置税调整,A级型车市场从2008年到2009年的上升率相对于B级型车同比下降率的比值约为()
判断下面()是正确的。
Theplacewetakeaplane.Theplacewehaveameetin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