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在后来的几次搬家中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日,李某的朋友刘某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一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
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在后来的几次搬家中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日,李某的朋友刘某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一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
admin
2015-06-17
55
问题
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在后来的几次搬家中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日,李某的朋友刘某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一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李某对这一价格也比较满意。3个月后,李某从父亲生前的一朋友处得知,他父亲所留的邮票中,有5张相当珍贵,可能每张都值5000元;同时另一同事告诉他,刘某正在寻找买主。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退还刘某的5000元钱取回邮票,但刘某坚决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返还邮票。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李某与刘某间买卖邮票的行为属于欺诈的民事行为
B、李某与刘某间买卖邮票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C、李某有权主张撤销合同
D、李某无权主张撤销合同
答案
B,C
解析
本题涉及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及其撤销的问题。本案中,李某对邮票的价值发生了重大误解,依法,刘某与李某之间的买卖行为属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李某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此行为;但在被变更或撤销之前,该行为为有效行为。本题正确答案为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IC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婴幼儿少尿标准为学龄前儿童少尿标准为
老年男性。反复咳嗽咳痰4~5年,近2个月来病情加重,痰量多,青霉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治疗效果欠佳。查体:背部双下肺野可闻湿啰音,血WBC7.6×109/L,N76%。指导治疗,下列哪项检查最有意义
肝硬化门静脉高压症最具诊断价值的表现是
生理性贫血最明显的时间为生后
下列关于产程时间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猩红热患儿的皮疹特点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一婴儿能独坐,并坐得很稳,但不会爬,能无意识地发出复音,认识生熟人,不能听懂自己的名字。此婴儿的月龄最大可能是
医生刘某看药品经营能挣钱,便与院领导拉关系,请假离岗搞药品销售,时间近三年,对刘某离岗二年以上的行为
A.双方冲突型B.患者主导型C.主动—被动型D.指导—合作型E.共同参与型
甲公司、乙公司签订一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卖给乙公司1000公斤化工原料,单价为0.6元/公斤、双方对履行顺序未作约定。甲公司已向乙公司供应了500公斤化工原料,现向乙公司提出付款请求,则乙公司()。
随机试题
女性,35岁,因心慌、乏力伴怕热、多汗2个月就诊。身体评估:体温37.5℃。心率100次/分,血压140/90mmHg,消瘦,甲状腺弥漫性、对称性Ⅱ度肿大,质软。随吞咽上下活动,伴有震颤,并可闻及血管杂音。下列哪项检查结果不支持Graves病的诊断
使华法林游离血药浓度升高,引起出血的可能性增高:加快乙酰化代谢者异烟肼对肝脏的损害:
A.速发型超敏反应B.迟发型超敏反应C.抗体刺激型超敏反应D.细胞毒型超敏反应E.免疫复合物型超敏反应Ⅱ型超敏反应又称
女,30岁,双胎妊娠,第一胎,胎膜早破,规律宫缩4小时,子宫颈口开大4cm,行剖宫产。手术进行顺利,术后静脉应用特丽仙和济得预防感染3天,后改为口服先锋4号4天,术后第7天出院。出院后第4天因发冷、发热和腹痛而再次入院。入院时体温39.5℃。下列处理不
下列关于艾滋病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东山市皇马音响设备公司诉北河市天府商场购销合同一案,经二审法院判决,天府商场应支付皇马音响设备公司货款共计20万元,天府商场逾期不履行债务,现皇马音响设备公司申请执行,关于本案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长江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于2021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假设长江公司20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主营保健品生产和销售。2017年7月1日,为对公司业绩进行评价,需估算其资本成本。相关资料如下:(1)甲公司目前长期资本中有长期债券l万份,普通股600万股,没有其他长期债务和优先股。长期债券发行于2016年7月1日,期限5年,票面
《物权法》第93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请分析:主要的共同共有的类型是什么?
目前,B-ISDN选择的数据传输技术是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