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甲一日来到法院,哭诉自己的父亲乙暴力干涉其婚姻自由,多次将其囚禁家中不准外出,并将户口本锁在柜中不准甲动,要求人民法院为自己做主,追究其父乙的刑事责任。本案中,甲实际上是口头提起了刑事自诉。对此,人民法院在甲提供的证据材料达到何种程度时,才能受理此案?

admin2009-05-12  39

问题 某女甲一日来到法院,哭诉自己的父亲乙暴力干涉其婚姻自由,多次将其囚禁家中不准外出,并将户口本锁在柜中不准甲动,要求人民法院为自己做主,追究其父乙的刑事责任。本案中,甲实际上是口头提起了刑事自诉。对此,人民法院在甲提供的证据材料达到何种程度时,才能受理此案?(   )

选项 A、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B、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
C、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D、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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