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下列行为中,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的有( )。
下列行为中,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的有( )。
admin
2017-06-07
41
问题
下列行为中,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的有( )。
选项
A、农业生产者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行为
B、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外实施的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或限制效果的行为
C、具有竞争关系的境内企业就固定商品出口价格达成的垄断协议
D、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行业的国有企业之间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
答案
B,D
解析
选项A,反垄断法对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排除适用;选项B,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反垄断法》;选项C是垄断协议的豁免情形;选项D,国有垄断企业从事垄断协议,受《反垄断法》的限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Dg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管理层存在的下列情形中,不得受让标的企业的国有产权的有()。
郑律师接待了若干当事人的咨询,具体情况如下:(1)A与B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A将自己的房屋以20万元卖给B,并在一个月内办妥变更登记;但在随后的一个月内,房屋行情看涨,于是A待价而沽,拒不办理登记,B将A告上法庭,要求A办理产权变更登记,A则以
债务人甲企业破产,乙企业依法对甲企业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乙企业未放弃优先受偿权。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上,乙企业可以行使表决权的事项有()。
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建造开发销售商品房,2010年10月该公司在当地有关媒体刊登售楼广告。内称:该楼盘为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环境优美典雅,绿化率为48%,并建有高档会所;为此,该楼盘的房价确定为每平方米8500元(均价)。某公司职员李某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正确做法有()。
根据有关外资企业的法律规定,外资企业的工会代表有权列席的本企业会议有()。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器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建设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建设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乙公司的财务人员赵某利用工作之便,
甲、乙、丙=三人合作开发一项技术,合同中未约定权利归属。该项技术开发完成后,甲、丙想要申请专利,而乙主张通过商业秘密来保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是()。
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该法律规范属于()。
中同证监会在对高鑫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高鑫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1)高鑫公司于2007年5月6日由甲企业、乙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8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其中甲企业以其
随机试题
间歇抽油的确定方法有示功图法,即油井不出油停抽时,对液面进行间隔定时监测,观察液面恢复状况,确定合理的开关井时间。()
()螺杆泵采油系统按驱动方式可划分为地面驱动和井下工具两大类。
凯尔森法律规范体系中包括
B一集团主要生产自有品牌洗衣机。为扩大销售,其在l996年最先采用代理制。而当其一年之内发展了8家代理商后,代理商与直销部门产生了矛盾,其洗衣机只得采用分公司一代理一用户的销售模式,在全国建立了7家分公司。2000年该集团拥有了50家代理商,但分公司与代
材料1:胡锦涛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党充分利用所面临的难得机遇、正确应对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从而完成所担负的历史使命的现实需要,也是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课题。各级党委和全党同志都要充
其御之妻从门间而窥其夫。(《管晏列传》)间:
Ni2+与丁二酮肟(DMG)在一定条件下形成丁二酮肟镍[Ni(DMG)2]沉淀,然后可以采用两种方法测定:一是将沉淀洗涤、烘干,以Ni(DMG)2形式称重;二是将沉淀再灼烧成NiO的形式称重。采用哪种方法比较好?原因是什么?
无吸收过程的给药方式有
患者,女,50岁,诊断为纤维蛋白性心包炎,其典型的临床表现是()
报表系统中,每月都调用的功能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