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在厦门签订合同时约定,凡是有争议就在北京仲裁。后来甲乙发生了合同纠纷,甲申请仲裁,乙认为仲裁协议无效。乙应向何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

admin2013-06-09  30

问题 甲与乙在厦门签订合同时约定,凡是有争议就在北京仲裁。后来甲乙发生了合同纠纷,甲申请仲裁,乙认为仲裁协议无效。乙应向何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

选项 A、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甲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B、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C、乙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北京中级人民法院或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仲裁法解释》第12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甲乙虽约定在北京仲裁,但是北京有北京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甲乙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所以应当由仲裁协议签订地厦门或被申请人甲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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