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0年在英国发生了一起案件,一对夫妇准备离婚,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产生分歧。依据英国原来确定的一个先例,当时的情况下孩子归父亲抚养,但依据衡平法院的审判实践,孩子应当归母亲抚养。关于此案的处理哪一项是正确的?

admin2009-01-19  37

问题 1790年在英国发生了一起案件,一对夫妇准备离婚,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产生分歧。依据英国原来确定的一个先例,当时的情况下孩子归父亲抚养,但依据衡平法院的审判实践,孩子应当归母亲抚养。关于此案的处理哪一项是正确的?

选项 A、依据普通法处理
B、依据先例中确立的原则处理
C、依据衡平法处理
D、由国会对先例进行解释后再由法院处理

答案4

解析 英国法的渊源主要包括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后者的特点有:(1)程序简便,灵活,法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2)采用“补偿性”的制度(与普通法相比);(2)当衡平法和普通法的规则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题目涉及的案例中,很明显是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冲突,所以依据衡平法优先的原则,应当适用衡平法来处理案件。所以本题应当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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