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甲以其成年子女乙为被保险人,向X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死亡保险金额为11万元,乙同意并认可了全部保险金额,合同约定高残按照死亡保险金额的80%给付。乙指定丙为受益人,受益份额为4万元,同时甲经乙同意指定丁为同一顺序受益人,受益份额为5万元。在保险

admin2021-04-28  25

问题 投保人甲以其成年子女乙为被保险人,向X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死亡保险金额为11万元,乙同意并认可了全部保险金额,合同约定高残按照死亡保险金额的80%给付。乙指定丙为受益人,受益份额为4万元,同时甲经乙同意指定丁为同一顺序受益人,受益份额为5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乙因意外事故身亡。
关于该保险合同有效性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全部有效
B、该保险合同部分有效
C、甲指定丁为受益人有效
D、乙指定丙为受益人有效

答案A,C,D

解析 《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乙同意并认可了全部保险金额,故合同有效;乙指定丙为受益人,受益份额为4万元,同时甲经乙同意指定丁为同一顺序受益人,受益份额为5万元。故选项A、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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