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08年在深圳上市,在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实施公告中披露的分配方案主要信息如下: 每10股送3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送股和现金股利均按1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送股的计税依据为所送股票的票面金额),转增5股。 股权登记日:

admin2018-12-29  30

问题 甲公司2008年在深圳上市,在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实施公告中披露的分配方案主要信息如下:
每10股送3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送股和现金股利均按1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送股的计税依据为所送股票的票面金额),转增5股。
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13日(该日收盘价为24.45元);除权(除息)日:2017年3月16日(该日开盘价为13.81元);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7年3月17日;现金股利到账日:2017年3月23日。
甲公司在实施利润分配前,股东权益情况为:股本(每股面额1元,已发行普通股50000万股)50000万元,资本公积60000万元,盈余公积16000万元,未分配利润120000万元,股东权益合计246000万元。
要求:
分析实施此次股利分配和转增方案后,股东权益总额变动额及具体原因。

选项

答案实施此次股利分配和转增方案后的股东权益总额=90000+35000+16000+102000=243000(万元),相比较实施此次股利分配和转增方案前的股东权益总额246000万元减少了3000万元,其中,全体股东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50000×0.024=1200(万元),缴纳的现金股利所得税=50000×0.06×10%=300(万元),缴纳的股票股利所得税=50000×0.3×1×10%=1500(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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