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下列哪些国家可以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下列哪些国家可以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admin
2014-06-10
42
问题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下列哪些国家可以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选项
A、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国
B、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住所地国
C、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居所地国
D、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国
答案
A,B,D
解析
我国对涉外扶养的立法规定体现在《民法通则》第148条的规定上,该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司法解释层面,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0条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本题正确答案是ABD。B项没有法律依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M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高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6年。市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
一艘中国客轮由澳大利亚的悉尼港驶往江苏的湛江,航行至公海领域时一个日本公民因琐事将中国公民打伤。为及时对受伤者治疗,该客轮就近停靠在广州港并将受害人送往医院,然后又驶向湛江。则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张某两次伙同他人聚赌,并提供赌具,5月11日赌博时被派出所干警抓获。当晚即被拘留,在讯问期间,张某受到殴打,致胸部、背部软组织挫伤。5月12日县公安局作出对张某拘留14日的处罚。张某不服,5月19日经复议市公安局改为拘留7日处罚。张某要求予以赔偿。下列说
胡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下列有关判决的执行程序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是:()
甲听乙说邻居丙曾经做过变性手术,由于甲与丙之间的关系并不融洽,甲便想把丙“搞臭”,因此将这一消息悄悄散播给周围很多人知道,致使丙在长时间内被邻居隔离,并因此神经衰弱。丙的家人将甲起诉到法院,经调查乙散布给甲的这一信息是乙捏造的,并不属实。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
李某和钱某参加省教委组织的“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后省教委以“通报”形式,对李某、钱某等4名作弊考生进行了处理,并通知当次考试各科成绩作废,三年之内不准报考。李某、钱某等均得知该通报内容。李某向省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省政府未予答复。李某诉至法院。下
下列不属于商业银行的关系人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对Access2010查询叙述错误的是________。
关于强直性脊柱炎,正确的是
质量方面的信息包括()。
施工企业的广告费应该计入( )。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资金运用限于()。
无论是两项资产还是多项资产构成的投资组合,组合中资产之间的相关系数发生变化时,投资组合的收益率都不会低于所有单个资产中的最低收益率,投资组合的风险也不会高于所有单个资产中的最高风险。()
A公司于2012年4月5日从证券市场上购人B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20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支付价款5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每股1元),另支付相关费用2万元,A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根据材料的意义和逻辑关系,应用有关经验进行的记忆是机械记忆。()
信息采集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之一,也是社区民警的主要工作。信息的采集方式要灵活多样,除了实地调研进行信息采集外,社区民警应尽力拓展社会信息资源获取渠道,广泛收集获取社会部门信息资源,丰富信息种类,为服务公安实战提供关联查询。以下各项信息中不适合作为社
It’sperhapstheworld’smostfamousunderwaterattraction,immortalizedinfilmandinlegend:theTitanic.Butnowexpertssa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