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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甲公司于2012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2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试
甲公司于2012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2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试
admin
2015-06-17
40
问题
甲公司于2012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2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29题)
选项
A、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B、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150万元
C、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
D、汪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答案
C
解析
本题甲公司申请破产之时,董事长汪某尚未足额出资,此时汪某需要补足出资。
①AC选项,为《破产法》问题,考查管理人的职责。管理人的撤销权见《破产法》第31、32条。本题A选项涉及的是《破产法》第32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所以,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A错误。C选项正确。
②B选项,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50万元。
③D选项,股东出资不适用诉讼时效抗辩,故错误。见《公司法解释三》第19条:“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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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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