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小强15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小强参加葬礼。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
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小强15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小强参加葬礼。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
admin
2015-09-19
42
问题
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小强15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小强参加葬礼。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的理由是,小强不参加祖父葬礼属不孝之举,天理难容。法院没有采纳孙某的理由,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决吕某和小强胜诉。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
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德观念
C、法的适用过程完全排除道德判断
D、法对人们的行为的评价作用应表现为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
答案
A,B,D
解析
法与道德都是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法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道德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二者在社会生活中共同发挥着作用。虽然道德对立法具有指导作用,是评价法律善与恶的标准,但二者仍有不一致的地方,法律仅仅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尽管如此,仍不能忽视道德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故本题选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7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学院同学就我国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讨论,甲认为:①法律职业道德一般包括职业道德意识、职业道德行为和职业道德规范3个层次;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乙认为:①如果缺乏无私奉献、敬业献身的精神,法律职业人员很容易进行“权力寻租”;②加强公证员职
某公安派出所例行治安检查时,认定缪某有嫖娼行为,以派出所名义对其作出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缪某不服,申请复议,于是向区人民政府和区公安分局同时提出申请,但两机关超过法定复议期限均未作出任何决定。缪某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派出所的处罚决定。本案
下列各项中哪一项不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组成部分?()
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卷一/2012年第66题)
20世纪以来,科技进步对社会各个领域的变革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下列说法中,恰当地描述了科技与法之间关系的是哪项?()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下列哪一项所得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关于法与道德的论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凡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依据使自己获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害的情况被称为“不当得利”。各国关于不当得利法律适用的观点有以下哪些?()
随机试题
按通行的两期说,元成宗皇庆、延祐以前为元散曲发展的前期,散曲作家的活动中心在__________,这是散曲的兴盛时期。后期散曲作家的活动中心,逐渐移至杭州一带。
温经汤可以用于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中,可以称为软逻辑关系的是()。
施工企业按规定缴纳的车船使用税应计入建安工程造价的()。【2009年真题】
有300名求职者参加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其中软件设计类、市场营销类、财务管理类和人力资源管理类分别有100、80、70和50人。问至少有多少人找到工作,才能保证一定有70名找到工作的人专业相同?()
保管合同原则上是实践合同,从保管物交付时起成立;而存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而告成立。()
在Windows中,鼠标器主要有三种操作方式,即:单击、双击和()。
TheSolarDecathlonisunderway,andteamsofstudentsfrom14collegesanduniversitiesarebuildingsolar-poweredhomesonth
一户人家养了四只猫,其中一只猫偷吃了他家里的鱼。主人对它们进行审问,只有一只猫说真话。这四只猫的回答如下:甲:“乙是偷鱼贼。”乙:“丙是偷鱼贼。”丙:“甲或者乙是偷鱼贼。”丁:“乙或者丙是偷鱼贼。”根据以上
A、Towaitforherturn.B、Tofillinanapplicationform.C、Tomakeaphonecall.D、Hesharesthewoman’sopinion.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