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与乙国1992年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此时,丁国政府发现,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南方省,分别从丁国政府借债30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同时,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丁国的商业银行借款100万美元,用于乙国1991年救灾。上述债务均未偿还。甲乙丙丁四国没有

admin2017-06-13  31

问题 甲国与乙国1992年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此时,丁国政府发现,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南方省,分别从丁国政府借债30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同时,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丁国的商业银行借款100万美元,用于乙国1991年救灾。上述债务均未偿还。甲乙丙丁四国没有关于甲乙两国合并之后所涉债务事项的任何双边或多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一第33题)

选项 A、随着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丙国的出现,上述债务均已自然消除
B、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C、甲国南方省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D、乙国元首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丙国为国家合并而产生的新国家,对原甲、乙两国的国家非恶债应予继承,故A项错误。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属于国家债务,而甲国南方省所借债务属于地方债务,不在国家继承的范围之内,故B项正确、C项错误。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向丁国商业银行所借之款项属个人债务,不符合国家非恶债的构成要件,丙国无继承义务,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xh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